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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仲裁追偿

【标题】学生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仲裁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公司实习生,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QQ与公司高管建立联系后,被冒充领导的骗子以'项目投资'为由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骗子伪造合同协议,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及'手续费',利用虚拟币转账方式实施诈骗,共计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张某某在5月发现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转账记录,导致涉案QQ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未核实转账对象真实性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其应自行承担损失;张某某则称被骗资金系用于公司安排的理财项目,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存在管理漏洞,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内部通讯管理机制,员工遇异常转账要求需及时核实。本案因报案不及时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