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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投资项目骗取虚拟币资金被追责

【标题】虚构投资项目骗取虚拟币资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投资理财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邀约,入职后被要求参与'高收益虚拟币投资'项目。公司以'资金多级拆分'为名,引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人民币转为虚拟币,承诺'先垫付后返佣'。后张某某发现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资金流向不明,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电子数据固定显示公司通过线下街面场景频繁联系网购用户,精准实施信息诈骗。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系正常业务合作,张某某称遭虚构项目诈骗。双方对资金用途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争议,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及通话记录作为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及资金去向证明。仲裁委调取电子数据固定材料,确认公司通过招聘平台筛选受害者并实施多级资金拆分行为,结合通话记录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以高收益为名的虚拟币投资骗局,注意识别非法集资特征。建议保留转账凭证、通话记录等电子数据,发现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