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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中奖骗局骗走现金及个人信息

【标题】求职者中奖骗局骗走现金及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案由涉及保健品销售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以大学生身份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岗位,入职后被要求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推广。公司通过伪造中奖短信诱导其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保健品,声称可获赠高端养老服务。张某某在缴纳现金后,发现公司并无实际服务资质,且资金被迅速转至境外账户。期间多次被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为保健品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养老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现金交付凭证及保健品实物,公司仅提供虚假服务协议。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并核实公司注册信息发现其无相关医疗资质。庭审中公司代理律师承认业务模式存在违规,但拒绝承认诈骗性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现金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款项认定为自愿消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劳动法》第39条关于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义务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与业务真实性,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保健品诈骗。涉及大额现金交付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流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应聘,避免线下私下交易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