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假币调包诈骗损失超3万元
【标题】求职者假币调包诈骗损失超3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面试,因征信修复承诺遭诈骗,引发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线下招聘会现场,被伪装成HR的犯罪嫌疑人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诱导下载虚假APP。对方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通过伪造银行流水和假币调包手段,骗取张某某信用卡支付的约3.5万元费用,并将资金通过跨境支付平台转移至境外账户。张某某事后发现被骗,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虚假征信修复宣传存在过错,以及资金损失与招聘活动的直接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应聘时的现场录音、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银行流水记录。公司虽否认涉事,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确认了诈骗过程与公司招聘行为的关联性,判定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虚假征信宣传存在监管失职,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由犯罪嫌疑人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证据规则;《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电子数据,用人单位应对招聘环节的宣传内容承担审慎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