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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虚假征信修复骗局骗转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征信修复骗局骗转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征信问题被诱导参与虚假征信修复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服务'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政府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在多次电话沟通后,张某某被要求下载名为'信用修复通'的虚假APP并进行现金交付。按照指示,张某某将约3.5万元转账至虚拟币钱包地址,后发现该公司已注销且APP系伪造,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且已完成部分修复工作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虚假APP界面截图及与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服务协议,但无法说明协议签署过程。仲裁委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其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认定公司存在冒用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及虚构征信修复项目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注意查验官方备案信息。遭遇虚拟币转账要求时要立即终止交易,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