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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养老诈骗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养老诈骗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提供高端养老服务为由进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通过线下见面和虚假承诺获取信任。在要求下载该公司APP并支付约3.5万元现金后,李某以'系统升级需验证码'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正规养老资质,且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已提供养老服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凭证、APP注册记录及婚恋平台聊天截图,调取了银行跨境资金流动记录。公司未能出示实际服务证据及内部人员管理资料,对李某身份真实性无法举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业务员通过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伪造资质文件、骗取现金及验证码等手段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投资,核实企业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要求验证码、资金跨境流转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和转账凭证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