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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虚构投资理财项目,经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账户异常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虚拟币投资。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账户出现异常交易记录,张某某发现对方要求屏幕共享并频繁索要个人信息,遂报警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用户自主操作,公司未参与具体交易,且未收到相关款项。双方对李某身份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存在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交易数据,核实李某账号注册信息与公司关联性。张某某提交支付记录截图、聊天记录及账户异常证明,平台则提供用户协议及风控系统报告。经比对,李某账号存在频繁异常登录行为,且虚拟币通道未在公司官方渠道公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网络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诈骗活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6条:平台应审核经营者资质并公示交易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招聘为名诱导投资的新型诈骗。大学生需提高防范意识,勿轻信网络陌生人的投资推荐,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支付并报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风控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拦截并留存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