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账户冻结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因贷款征信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APP申请30万元额度时,被平台客服以'贷款刷流水'为由要求转账至指定安全账户。期间收到自称公司总裁的陌生来电,称因系统升级需补缴费用,诱导张某某分三次向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冻结且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APP使用截图、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客服话术记录,但无法说明账户操作合法性。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未明确提示风险、诱导用户转账至非官方账户等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财产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的后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19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用户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平台应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用户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