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养老需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产品,后遭遇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电信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养老保健品,付款后接到自称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购买行为存在异常需退款。对方要求下载伪造的金融APP进行身份验证,以'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事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发货且无法联系,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交易细节,且用户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要求公司提供交易流水和客服培训记录。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指出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货款,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网购养老产品需核实商家资质,遭遇资金纠纷应立即冻结转账账户并报警。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流程,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