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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应聘中奖骗局遭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应聘中奖骗局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求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线下招聘会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中奖消灾'为由,通过微信诱导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向支付宝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公司辩称该账户为第三方代持,与公司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兑现承诺;公司称账户非公司使用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未能提供账户归属证明,张某某出示的短信截图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诱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公司以虚假中奖名义实施欺诈行为,受骗者可主张返还财产

【分析启示】求职时警惕'中奖消灾'话术,核实企业资质及账户真实性,保留电子证据及时维权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