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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被追责

【标题】求职者遭遇虚假投资平台诈骗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投资理财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要求垫付资金。公司宣称其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可提供高额回报,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境外账户充值约3.5万元。后平台失联,张某某发现资金被用于跨境非法流转,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系自愿参与投资业务,且已签订协议;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平台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并追究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材料,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劳动合同。经核实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场景、诱导资金跨境流动等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资金并承担相应利息,同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虚假投资平台,保存转账记录及聊天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资金侵占,劳动者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