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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诈骗公司员工维权失败

【标题】保健品诈骗公司员工维权失败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广保健品,存在资金多级拆分操作,后因涉嫌诈骗被相关部门封停账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发现公司通过虚构养老服务项目,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公司要求其配合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电话诈骗,通过短信截图指示客户转账至指定账户,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确认转账过程。期间有约3.5万元资金经多级账户流转,最终公司账户被公安机关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犯罪行为,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责任;公司辩称该业务为合法营销活动,张某某参与的是正常工作流程,且未直接取得诈骗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领导的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部分转账凭证,证明其被要求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未能有效说明业务性质。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资金流向证据,公司最终承认存在违规操作但否认犯罪意图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但因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张某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支持其要求公司退还因违规操作产生的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警惕'医疗养老+保健品'诈骗模式,员工需注意识别冒充公检法的违法指令。建议完善内部风控机制,发现异常资金拆分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保留通话记录、屏幕共享请求等电子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