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诈骗平台冒充政府索要费用被裁
【标题】保健品诈骗平台冒充政府索要费用被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平台及冒充公职人员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谎称系国家医疗养老项目专员,以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为名推销高价保健品。张某某签订电子合同协议后,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APP被平台下架,所谓政府背景实为虚构,且企业主失联,遂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身份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企业主的QQ聊天记录,确认对方使用公职人员头像并伪造工作证。通过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核实款项性质。同时查明涉案APP因涉嫌诈骗已被监管部门封停,公司无法提供实际服务内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构成刑事诈骗,建议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平台冒用公职身份行骗,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可通过刑事自诉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