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下的医疗养老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公司正在开展养老项目为由,邀请张某某参与投资,承诺年化收益达15%。李某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项目合同及虚假平台网址截图,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1.2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养老业务,资金被多级拆分至个人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签订协议属民事合同纠纷,否认存在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与养老业务描述存在明显矛盾,且资金流向显示多级拆分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企业招聘人员实施诈骗,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裁决返还投资本金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投资前应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确保法律效力,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转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