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冒充投资老师假币调包骗医疗养老费
【标题】学生冒充投资老师假币调包骗医疗养老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涉及医疗养老场景下的合同协议及账户异常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岗位,被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某以假币调包方式骗取费用。李某某冒充公司投资老师,虚构养老项目收益,诱骗张某某向其指定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实际由第三方控制,且公司未开展相关业务,遂向仲裁委申请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签订合同协议,且账户为正常业务往来,否认存在假币调包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报告,证明对方使用假币并虚构投资场景。公司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账户异常,最终采信电子证据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以及《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数据保存义务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假身份诈骗,建议核实对方资质及账户信息。遭遇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电子证据,避免与诈骗分子产生直接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