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假贷款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假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遭遇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贷款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虚假贷款,承诺高额回报。在QQ上签订空白合同协议后,张某某分三次向李某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伪造证件,该公司也无资质办理贷款业务,遂向平台举报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合同签订系双方自愿,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QQ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且其业务资质存疑。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存在重大欺诈风险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平台信息调取费用。同时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虚假征信服务的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查看官方证件。涉及大额转账前务必确认机构资质,保留电子证据及时报警,避免陷入虚假贷款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