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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投资养老项目遭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投资养老项目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投资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公司则称系合法投资协议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被冒充投资老师的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并签订合同协议。公司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约3.5万元投资款,声称可提供贷款审批通过的资质证明,实际却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用于假药销售。张某某在多次线下接触后发现平台系虚假宣传,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并伪造贷款资质构成诈骗,公司则辩称双方存在真实投资协议且已履行告知义务,投资款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假药交易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主张合同有效。仲裁委依据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关键证据链,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本金及利息,但因合同部分条款存在瑕疵,利息部分按实际损失计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电子数据规定》第25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虚构养老医疗项目的诈骗套路,核实资质时注意资金流向异常。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发现假药交易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主张权利时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查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