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遇到自称某电商平台客服的人员,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缴纳保证金消除影响。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宝密码及身份证信息,并以线下办理为由诱导转账。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客服并非真实工作人员,且该公司从未开展相关业务,资金被迅速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否认与申请人有任何业务往来,称无法核实资金流向且已超过止付时限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了涉案支付宝转账记录及监控视频,确认申请人确在街面商铺向陌生人转账。被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资金在1小时内被转至多个关联账户,且无法提供与申请人接触的业务凭证。双方就是否存在履约能力争议展开辩论,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司名义诱导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因诈骗损失的2.8万元,其余损失因无法证明直接关联性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线下街面的虚假客服骗局,遇事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平台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支付宝应加强异常转账监控。维权时需注意举证责任,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