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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虚构虚拟币投资骗局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虚拟币投资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婚恋纠纷案,涉及虚拟币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区块链行业的李某。李某以'海外高收益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投资虚拟币,承诺月回报率达30%。在连续三个月通过短信和通话记录沟通后,张某某分五次向李某提供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经核实,李某实为无资质的个体经营者,且其账户在案发后立即转出资金至境外,该公司亦无任何虚拟币投资项目备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合同关系,且虚拟币交易属双方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全部聊天记录,发现对方多次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并伪造投资收益数据。通过银行流水显示资金在48小时内被转至多个关联账户,且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有效项目资质证明。庭审中该公司主张系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但未能出示任何交易协议或第三方平台数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以婚恋关系为掩护实施虚假投资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决退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往中需警惕'投资致富'话术,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网络平台应严格审核注册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切勿轻信虚拟币高回报承诺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