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恋交友被骗冒充公职人员转账未止付
【标题】女子婚恋交友被骗冒充公职人员转账未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致损。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消灾保平安'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高收益理财项目',声称需通过电商平台对公账户转账激活。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分三次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按要求下载虚假APP输入验证码。后发现李某某实为诈骗分子,立即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转账用途,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与诈骗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监控视频及APP界面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对验证码使用目的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及时报案需自行承担部分风险。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需警惕'消灾'类诈骗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公账户转账时务必要求银行延迟到账,发现被骗需在24小时内报警并同步联系平台。验证码信息严禁随意泄露,避免为诈骗提供技术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