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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扮贷款专员骗取虚拟币遭反诉

【标题】女子假扮贷款专员骗取虚拟币遭反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引发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所谓'保证金'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其实际为冒充身份的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线下街面监控视频,发现李某曾多次在某市商业区伪装成贷款专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需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短信明确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扩大,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业务授权文件。仲裁员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调查,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证件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孳息损失8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个人应警惕婚恋场景中涉及资金转账的异常要求。遭遇'中奖'骗局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并留存通讯记录,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