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要求扫码付款被裁
【标题】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要求扫码付款被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征信服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公司任职期间,被业务员李某某以'可注销网贷账户、修复征信'为由诱导。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通过线下街面活动向张某某推销所谓'征信修复服务',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费用。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所谓服务平台为虚假APP,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服务,要求驳回诉求。双方对是否构成诈骗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及警方报案材料。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合同或实际服务证据,且其业务员使用虚假身份虚构服务平台,关键证据链形成闭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利用二维码收款方式实施诈骗,责令其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借征信修复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避免因管理疏漏卷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