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件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下的非法集资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投资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其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后李某以'先垫付后返佣'为借口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异常后报警,导致支付宝账户被冻结。经调查发现李某实际为虚构身份,该公司未对平台用户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不承担用户身份核实义务,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对话记录和资金流向证明,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文本。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领导头像及公司信息的持续时间与频率,认定存在明显的身份冒充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判决解除投资协议并返还本金2.8万元,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异常账户监测机制,发现账户可疑交易应暂停服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易成为诈骗分子伪装身份的温床,平台方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与信息核验。投资者需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话术,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转账。遭遇账户冻结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