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微信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微信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微信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购平台购买课程后,被添加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微信。对方自称银保监会工作人员,谎称其征信因教育培训贷款出现异常,需通过'XX征信修复平台'缴纳费用。张某某被诱导注册虚假投资平台,按指示将网贷提现后的1.2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全程需提供动态验证码。期间对方伪造APP截图,谎称已对接政府系统,直至资金无法追回后终止沟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平台资质的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平台系第三方独立运营,且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虚拟币转账记录及伪造的APP界面截图。公司对平台资质真实性无法举证,但主张张某某未核实收款账户性质。经质证,仲裁委确认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尽到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违法所得3.5万元,并承担20%的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微信冒充公职人员骗局,核实所谓'政府合作'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教育培训类平台应加强资金流向监管,用户须警惕要求提供验证码的异常操作,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