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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求职遭某科技公司骗3.5万

【标题】学生求职遭某科技公司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求职纠纷申请仲裁,涉事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项目顾问职位。面试时,公司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承诺入职后月薪1.2万元。张某某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通过线下接触交付现金并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项目,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主动参与且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招聘广告截图、短信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银行流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公司未能出示项目合作协议及员工名册,资金流向显示异常频繁的跨境转账。经质证,公司承认注册地址为空壳,但声称系张某某个人投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认定其存在利用虚假平台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非法经营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与项目真实性,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现金交付骗局。建议通过正规招聘渠道,签订书面协议并保留全部沟通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个人财产损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