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成功维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养老服务诈骗成功维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诈骗,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要求其缴纳'安全账户'费用。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向对方指定账户汇入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无法联系,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期间对方通过伪造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诱导其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导致资金流向复杂难以追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假平台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抗辩称该交易属正常商业合作,否认诈骗事实,质疑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微信转账凭证进行电子数据鉴定,确认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存在关联性。申请人提交的虚拟币交易明细及平台注册信息显示资金被拆分至多个无实名认证账户,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涉案款项,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6条,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认定诈骗行为成立
【分析启示】公众应警惕以医疗养老名义实施的多级资金拆分骗局,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平台进行违法资金操作,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