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荐股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荐股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关系,后被以股票投资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声称从事金融工作的李某。李某虚构某证券服务平台,谎称掌握内幕消息可获取高额收益,通过伪造的平台页面诱导张某某下载APP。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伪造银行流水显示交易记录,随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实为虚假网站,且李某未提供任何投资收益。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参与资金管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员工通讯记录及平台运营证据,公司仅出示虚假的内部管理制度。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异常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经核实,公司注册的荐股平台服务器IP归属地与李某提供的信息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诈骗行为存在管理失职,判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投资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账户并配合调查。遇资金被快速转移等情况应立即报警,避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