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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诈骗受害者维权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受害者维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承诺入职后返还。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收到的'培训材料'实为假币,且李某使用伪造身份证件。经警方调查,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实际为诈骗团伙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退还垫付款项;平台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未参与具体交易,且李某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审核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平台客服曾主动推送招聘信息。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审核义务,且承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垫付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假招聘诈骗。老年人群体需提高防诈意识,发现异常转账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