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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抽奖骗局员工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员工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公司员工被街头抽奖活动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参与抽奖活动时,被自称投资顾问的人员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并冒充公司投资老师发送短信指导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多次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未及时报警,最终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活动系第三方独立举办,且员工未及时报案导致损失扩大。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对诈骗行为存在过错及员工未报案的后果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短信截图及活动宣传资料,公司提交了与第三方平台的协议。经质证,双方对活动真实性存在分歧,仲裁委要求补充员工是否知情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认定其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但员工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提高警惕防范街头诈骗,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对涉及第三方支付的业务强化监管,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