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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骗取医疗贷款

【标题】企业主冒充婚恋对象骗取医疗贷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企业主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相亲活动结识自称某养生会所负责人李某的企业主。对方以投资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张某某提供征信报告及银行账户信息。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配合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导致约3.5万元贷款被转入李某控制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后李某以婚恋关系为幌子频繁借款,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企业主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贷款及利息;李某辩称系民间借贷关系,否认非法占有目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假身份欺诈及贷款资金流向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凭证,核实李某使用伪造营业执照及身份证件。经比对银行流水,确认贷款资金未用于约定医疗项目。李某未能提供实际投资证明及还款计划,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身份虚构医疗项目,通过骗取征信信息完成贷款审批,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第266条,判决返还全部贷款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关系中的金融风险,核实对方身份及项目真实性。个人征信信息属于敏感数据,切勿随意提供。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报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