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网购被骗3.5万假币调包案
【标题】张某某网购被骗3.5万假币调包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政府补贴申请'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添加微信后,对方以办理补贴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APP上进行网购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APP系伪造,且交易记录显示收到假币。张某某立即报警并保留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虚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使用假币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假币问题属张某某自身责任。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身份冒充及假币调包的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及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平台监测数据,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及假币调包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3.5万元损失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保留完整证据链,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