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QQ冒充投资老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QQ冒充投资老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网购用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QQ平台与自称投资顾问的人员接触,因贷款刷流水被诱导转账3.5万元,后发现受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被添加至QQ群。群内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人员以'贷款征信需刷流水'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银行卡信息并转账1.2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对方谎称'先返小利',又以'资金解冻'为名要求二次转账2.3万元。张某某在5月发现对方失联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部分转账记录缺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QQ账号真实性,导致被冒充员工诈骗;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且未验证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尽到身份审核义务及用户是否属自身过错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提交的客服记录显示其未主动联系过张某某,但称用户存在'频繁咨询贷款业务'异常行为。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调查平台责任,认定QQ账号与公司无实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0.7万元因报案不及时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2.《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3.《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账号实名认证,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举证困难。对于要求提供金融信息的陌生账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