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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资质骗取员工3.5万元投资款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资质骗取员工3.5万元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理财顾问,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进行股票荐股诈骗,导致其转账约3.5万元,后公司失联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公司招聘理财顾问广告,称可提供金融机构背书的股票投资机会。面试时,公司负责人王某(自称某银行员工)出示伪造的金融牌照,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办理入职。签订空白合同后,王某以'资金多级拆分需验证账户'为由,通过支付宝转账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总计骗取约3.5万元。公司随后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返还,且无法提供实际投资项目及资金流向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协议,要求扣除已支出的培训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显示公司多次使用'XX证券'等虚假机构名称。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考勤记录,未能证明资金用途。仲裁员通过调取支付宝转账明细及合同签署过程,确认公司存在刻意隐瞒真实业务性质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驳回其主张的利息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投资宣传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诱饵,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工商登记及金融牌照真伪。涉及资金转账务必确认对方账户性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操作要保持高度戒备,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维权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