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诱导虚拟币转账追回损失遭拒
【标题】学生被诱导虚拟币转账追回损失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市在校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征信修复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拟货币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征信修复可快速提升信用额度'的广告,对方以提供贷款征信服务为名要求下载某金融APP。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向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垫付征信修复费用',后发现该平台实为虚构事实的诈骗团伙,资金被快速转移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机构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通过社交平台诱导其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理财服务,要求扣除已支出的'返佣'费用。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转账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证明对方以伪造征信报告为由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部分投资协议文本,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经核查,公司注册地址虚假且无经营资质,仲裁庭认定关键证据链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款2.8万元,驳回其余追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分析启示】社交平台传播金融诈骗需提高警惕,建议核实平台资质及业务真实性。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学生群体应避免轻信'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谨防虚拟货币投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