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骗局提现受阻 张某某维权胜诉
【标题】保健品骗局提现受阻 张某某维权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健品诈骗引发纠纷,案由涉及非法占有目的的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区活动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销某保健品,称可办理征信修复业务。在某市健康服务中心线下接触后,李某要求张某某支付3.5万元现金并下载指定APP。张某某按要求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但两周后提现受阻,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遂于2024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通过线下接触和APP操作骗取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因未仔细核实项目真实性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APP注册记录及与李某的聊天截图。公司未能出示业务合同或资金流向证明。仲裁员重点核查了虚拟币通道的异常交易记录,确认资金未进入正规金融系统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3.5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请求。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公共服务场景和保健品项目实施诈骗,其行为构成非法占有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关于伪造证明文件的规定;《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