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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求职者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应聘兼职,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注册后,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面试过程中,自称是公安人员的骗子以'消灾'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多次输入验证码。诈骗分子随后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张某某最终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未核实面试人员身份即要求提供验证码;公司则称仅提供招聘平台服务,诈骗行为系个人实施,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回复;公司仅提供招聘信息发布记录。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如何审核面试人员身份资质,支付平台证实交易存在异常资金流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过失,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支付平台配合冻结涉案账户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招聘资质审核,求职者应警惕'消灾'等话术诱导,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错过紧急止付时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