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养老垫付款3.5万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标题】员工养老垫付款3.5万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被申请人公司主营养老服务项目,本案为网络借贷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广告,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声称可提供养老床位需先垫付费用。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张某某按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公司员工以'返佣'为由要求其配合操作验证码,后以'系统升级'等借口拖延还款,直至2024年8月才意识到被骗,但未立即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法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凭证,审查双方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虚构政府背景。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养老服务合作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申请人证据虽存在瑕疵但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养老垫付款2.8万元,扣除因未及时报案导致的0.7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65条
【分析启示】养老服务项目应核实资质,发现异常立即报警。网络交易务必留存完整聊天记录,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得随意提供。本案因报案延迟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警示公众维权时效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