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用户虚拟币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用户虚拟币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缴纳约3.5万元投资款。在取得贷款审批通过承诺后,李某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谎称有政府背景保障。期间李某通过短信截图承诺每月返还10%收益,后突然失联,平台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伪造贷款审批资质的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点击链接操作,且已履行平台告知义务,不承担虚拟币交易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理期间,张某某提交婚恋交友平台对话记录、短信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文本,未能说明账号封停原因及资金流向。仲裁员要求公司就所谓政府背景提供证明文件,公司无法提交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诱导虚拟币转账的违法行为,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身份的非法集资陷阱,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资质避免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及资金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