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商铺遭遇自称'金融顾问'的人员,以迷信消灾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贷款APP。在平台显示'贷款审批通过'后,对方通过微信要求转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导致资金被冻结。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提现功能异常,遂调取监控视频锁定诈骗过程。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称系第三方冒用公司名义,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应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被申请人虽提供软件代码审计报告,但无法解释APP运营期间的异常提现机制。仲裁员结合网络购物场景中的资金流向及贷款审批通过的虚假凭证,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申请人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款项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诈骗案件需注意保留转账记录及监控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加强技术审核,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平台漏洞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