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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导致工资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的陌生来电,称其网贷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注销。对方通过屏幕共享功能获取张某某手机验证码,诱导其操作网贷提现约3.5万元后转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多次发送带有公司logo的短信,要求其配合资金拆分操作,最终款项被转至多个关联账户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导致工资损失,公司则称系张某某自行泄露账户信息且未核实对方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交易流水,确认资金流向与诈骗特征高度吻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电信诈骗需核实多方信息,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