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遇冒充公职人员QQ诈骗案
【标题】大学生遭遇冒充公职人员QQ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办理贷款征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地点为某市。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自称是某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无需征信的贷款为由诱导其在虚假平台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后,平台突然关闭且资金被快速转移,多次联系李某未果。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建立虚假服务平台,专门针对学生群体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将资金用于平台运营,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记录。经司法鉴定,电子证据真实性得到确认,公司无法说明资金去向及平台合法性,仲裁庭采纳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保证金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认定该公司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构成诈骗,应予返还。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网络骗局,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