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被冒充招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通过电信电话场景骗取其贷款审批通过后转账至第三方支付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称其通过贷款审批可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投资。对方以'招聘兼职'名义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便操作APP截图显示的贷款平台。后发现账户被转出约3.5万元,资金流向追踪显示款项进入与该公司关联的第三方支付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直接参与诈骗且已超过紧急止付窗口期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贷款平台APP截图及资金流向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1.2万元,剩余部分因超过紧急止付时限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类精准诈骗,核实招聘信息应通过官方渠道。发现异常转账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但需注意紧急止付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