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误入征信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误入征信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征信诈骗及非法集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面试过程中,自称投资顾问的财务人员李某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下载'XX征信优化'虚假APP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企业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诈骗平台,且公司未在平台注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转账操作,员工因轻信虚假宣传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支付平台流水及第三方鉴定报告,认定公司存在未核实合作方资质的管理漏洞,且招聘流程中存在诱导性宣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法定利息,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民法典》第116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陷阱。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对合作第三方进行合规审查。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冻结账户,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