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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中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中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的婚恋平台用户因虚假养老服务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某养老机构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要求其配合'资金核查',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调取平台信息,后发现该账户实为第三方个人账户且无实际养老服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收款账户系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双方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进行审查,重点核实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平台审核责任。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证据链显示其被诱导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平台监管失职,判令返还张某某款项的8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避免沦为诈骗工具。面对'公检法'身份要求应保持警惕,切勿随意转账。建议完善实名认证体系,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阻断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