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投资,发生资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公司员工的李某某。对方以'国家养老保障项目'为名,承诺年化收益达20%,诱骗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投资15万元。期间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称'项目涉及犯罪需立即资金清退',要求张某某将钱转入指定账户。后公司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提现,张某某发现该项目实际为虚构的医疗服务公司,资金已转移至个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服务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资金用于项目运营,但无法提供财务明细及服务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多次使用公检法名义制造恐慌。公司提交的所谓'项目合作协议'存在明显伪造痕迹,且无法说明资金去向。经比对银行流水与聊天记录,发现资金在投资后72小时内被转至多个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资质、冒用公权力名义实施诈骗,裁决返还投资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项目,核实企业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冒用公检法名义要求转账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账户紧急止付,保留全部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