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公检法骗老人转账
【标题】婚恋平台假公检法骗老人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警察的李某。李某以医保报销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配合调查,并虚构跨境资金监管程序。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平台账户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购买虚拟币,后发现被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平台方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平台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验证义务,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通话中使用伪造警官证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方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平台运营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的过错程度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老年人需警惕冒充公检法的新型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警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避免成为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