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假中奖诱导转账3.5万
【标题】婚恋对象假中奖诱导转账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对方通过虚假中奖信息骗取投资款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工作的王某某。对方以'中奖领奖'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街面丢包分钱活动中转账2000元,随后以'投资收益'为名要求继续转账。期间王某某通过电话指导张某某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转账操作,累计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某通过婚恋关系虚构中奖事实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则称仅提供账户信息未参与诈骗。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与婚恋诈骗的因果关系认定及公司是否构成共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王某某的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活动参与证明。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账户信息系张某某自行提供,但未能说明账户实际控制人身份。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婚恋关系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认定公司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撤销制度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中奖陷阱',投资者应核实平台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通过正规渠道报案。企业若明知或应知账户用于非法活动,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