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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荐股诈骗提现受阻案

【标题】婚恋平台荐股诈骗提现受阻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股票投资为名进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专业荐股为诱饵,诱导其投资虚拟币并签订虚假理财协议。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至该公司账户,后因股价波动要求提现时发现账户异常冻结,多次联系未果。李某某以'系统升级''资金监管'等理由拖延,最终失联。张某某于2024年6月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交易记录,证据链存在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投资失败导致亏损,且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投资周期。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虚拟币转账性质认定及报案时效影响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出示所谓'投资协议'及部分交易截图。经质证,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且存在诱导转账行为。仲裁员调取平台服务器日志发现异常登录记录,但未找到完整资金流向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荐股资质、骗取虚拟币转账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固定证据,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条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建议投资者核实资质、保留完整证据。遭遇提现受阻应立即报警并同步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注意仲裁时效。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