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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付款遭投资老师诈骗账户冻结

【标题】老年人扫码付款遭投资老师诈骗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纠纷,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第三方支付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投资老师的陌生电话,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饵诱导其通过短信链接添加微信。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立即报警但因超时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与所谓投资老师无关,且已配合警方调查。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就账户冻结及未及时阻止转账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支付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证明及业务合规文件,仲裁委依据电子数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因报案时间超过法定追诉期,仅支持部分诉求

【仲裁结果】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账户管理存在过失,但因张某某未在规定时效内报案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裁决公司赔偿约1.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提高对投资类电话的警惕性,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企业需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超时可能影响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