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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中奖诱导投资损失3.5万获赔

【标题】待业者中奖诱导投资损失3.5万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下活动,被团伙成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引发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心参加某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健康讲座时,遭遇冒充医护人员的团伙成员李某。李某谎称公司有医疗养老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通过线下接触获取信任后,诱导张某某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账号并要求缴纳入金。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法正常提现且资金流向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及李某虚构项目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操作,李某为独立承包商,且双方存在合同协议,应按约定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平台注册信息及跨境资金流向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文本。经核查,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李某使用伪造的医疗资质证书,资金实际流向境外虚拟货币平台。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重大欺诈行为,但合同因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而无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李某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部分资金已无法追回,按实际到账金额支持返还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假投资骗局,注意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电子数据,同时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